第(2/3)页 “直到有一次,我们打赢了一仗,在收拾战利品的时候,小子看到了一辈子都没有见到的金银财富,那个时候,小子的心,出现了一丝变化,” 苦涩一笑,苟大人的话确实是真的。 很多身份卑微的兵将,在收拾战利品的时候,会见到极具冲击力的财富,这样的财富只有零星的落在他们这些奋勇杀敌的士兵手中,绝大部分都是归给了朝廷和主要的将士。 但这样的震撼,只要一次,就会彻底颠覆他们的认知。 他们穷其一生,奋斗的白银,或许是十两亦或者是更少,在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面前,显得微不足道。 正因为如此,所以才有了很多兵将最后变成了机器一般的额存在。 他们打仗不再积极,他们只是为了那微薄的兵饷,要想让其冲锋陷阵,根本就是不可能。 多数老兵,不是身经百战,而是老油条。 他们只有一个念头,那便是在每一场大战中活下来。 运气好的话,还能被打赏一二,只要能坚持十年或者更久,节约一些,指不定能剩下一笔钱财,回到老家,买一亩三分地,娶个老婆,渡过余生。 至于那些拼命换来的赏银,其实比起他们的军饷不会多太多。 即便是周铮当上了帝王,颁布了全新的政策,对于这些兵将而言兵饷足足翻了数倍,抚恤金和各种优待也提升了不少。 可事实上,所有人都心知肚明,这政策动了太多达官显贵的利益,所以很多人压根就没有实施下去。 再加上周铮的皇位变故,朝廷的纷争,使得这一项政策几乎是没有落地。 这也是为何,大周的精锐越来越少的关键原因。 但这些还不够,还不够说明这苟大人的发家史。 区区一介乞丐,要想走到今天这一步,简直就是闻所未闻。 “直到,有一次大战,小子假意昏厥,趁着双方厮杀的时候,潜伏进入了后营。” “偷走了三百两黄金......” 苟大人说到这里的时候,声音有些颤抖。 三百两黄金,对于曾经的一个乞丐而言,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,简直就是想都不敢想的庞大数字。 这个数字,已经足以他十辈子花不完了。 “可是,小子怕啊,害怕事情暴露,所以一直躲藏着。” “这两年才是慢慢开始生活。” “好在小子虽说天生愚钝,但凭借着这三百两黄金当做本钱,做着一些生意,在这兵荒马乱的世界里面,倒是站稳了脚跟,发展到了现在。” 他这番话倒是说的相当贴切。 越是战乱的时候,越是能够搞到钱。 只要胆子足够大,只要心足够细,一切都有可能。 男子望着眼前有些惶恐的苟大人,瞳孔微微一缩,那目光死死盯着其身上,仿佛是要将他整个人都看穿一般。 不得不说,这样的解释着实是传奇。 但至少也说得过去。 “为何不留着这三百两黄金,安稳过一生?!” 这是男子最大的疑惑。 换成其他人,有了这笔穷其一生都花不完的钱财,早就是隐姓埋名,归隐山林,度过一生。 可这家伙,突然出现在朔城,而且行事如此高调,难道就不担心东窗事发。 要知道,朝廷对于这样的行为,那可是会诛杀九族的。 届时,他就算是后悔都毫无用处了、 第(2/3)页